近年来,随着比特币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,“挖矿”一度成为热门话题,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不断收紧,网络虚拟货币挖矿是否违法”的争议也持续发酵,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“是”或“否”,而是需要结合政策导向、法律条文及具体场景综合判断,本文将从政策演变、法律定性及合规建议三个维度,为您清晰解读“挖矿”的法律边界。
政策演变:从“默许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监管转向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是指通过计算机算力参与区块链网络运算,以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,在我国,这一行为经历了从早期默许到逐步规范,再到全面禁止的监管过程。
- 早期阶段(2013-2017年): 虚拟货币市场处于萌芽期,监管部门对“挖矿”及交易活动未明确禁止,部分地方甚至将其视为“数字经济”的探索。
- 规范整顿阶段(2017-2020年): 随着虚拟货币价格暴涨,挖矿带来的能源消耗、金融风险等问题逐渐显现,2017年,七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明确“挖矿”不属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,要求各地引导企业退出挖矿业务。
- 全面禁止阶段(2021年至今): 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首次从政策层面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并要求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能耗高、效率低、污染大,对产业发展、科技进步等不具有积极作用,应全面及时停止”。
法律定性:“挖矿”为何被认定为“非法活动”?
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被认定为“非法活动”或“应禁止的活动”,主要基于以下法律逻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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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能源政策与环保要求
我国提出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后,高耗能的“挖矿”活动与绿色发展理念严重冲突,数据显示,虚拟货币挖矿年耗电量一度超过某些中等发达国家规模,被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。《通知》明确要求“全面停止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”,并将存量挖矿项目列为重点整治对象。 -
涉嫌非法金融活动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本质上是“代币发行融资”(ICO)的 upstream 环节,其产出物(如比特币)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且易被用于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诈骗等犯罪活动。《通知》指出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(包括挖矿、交易、兑换等)均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违反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商业银行法》等金融监管规定。 -
违反产业政策与市场秩序
“挖矿”活动需投入大量硬件资源(如矿机、电力),但本身不创造实际社会价值,反而可能挤占公共资源、扰乱正常市场秩序,部分地方政府(如内蒙古、四川等)曾因“挖矿”过热导致电力紧张,被迫出台措施清退矿场。 -
地方性法规的明确禁止
在国家政策基础上,多地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,将“挖矿”列为违法行为。《四川省水电消纳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》明确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;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》要求2021年底前关停所有虚拟货币挖矿项目。
例外与风险:哪些“挖矿”行为可能被默许?
尽管政策层面全面禁止“挖矿”,但在特定场景下,需区分“以盈利为目的的挖矿”与“非盈利的技术研发行为”:
- 非盈利性技术研发挖矿: 若企业或个人仅出于区块链技术研发、测试等目的,使用少量算力进行“挖矿”,且未涉及虚拟货币交易或炒作,理论上不构成违法,但实践中,此类行为需严格证明其“非盈利性”,避免被认定为“借技术研发之名行挖矿之实”。
- 境外挖矿的法律风险: 部分个人或企业将矿机转移至境外(如东南亚、北美地区)参与挖矿,需要注意的是,我国法律对“境外挖矿”并非完全放任:若矿机、资金等来源于境内,或挖矿收益汇回境内,仍可能涉嫌违反外汇管理、税收监管等法律法规。
合规建议:普通人如何规避“挖矿”法律风险?
对于普通公众而言,需明确以下几点,避免触碰法律红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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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参与任何形式的“挖矿”活动
无论境内还是境外,不购买矿机、不租用算力、不加入“矿池”,彻底远离以虚拟货币挖矿为名的投资项目。 -
警惕“挖矿”相关的诈骗陷阱
